社會福利署調整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合併受傷補助與臨時生活補助
社會福利署宣布,自明日(28日)起,將對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進行調整,主要以提升資源的可持續性與合理性。此次調整包括將原本的兩項援助計劃,即「受傷補助」與「臨時生活補助」,合併為一個新的「體恤補助」,旨在提供更有效率且公平的援助服務。
合併後,申請人每日最多只能獲得330元的援助金,且申請期限從過去的180天大幅縮短至60天內完成。新安排的政策初衷,並非改變原有的援助目的,而是透過經濟資源的重新配置,以確保計劃的可持續運作,同時在合理範圍內提供必要的經濟支援。社署表示,此做法有助防範濫用與詐騙,並達到資金的有效分配。
現行的「受傷補助」主要用於交通意外造成傷害的受害者,援助金額根據傷者的病假天數而定,最高可申領180天,平均每日援助約388元。而「臨時生活補助」則是針對因交通意外喪失工作能力而陷入經濟困難的人士提供,每天可獲得約530元援助,同樣最高為180天。
在原有制度下,若申請人同時獲得兩項援助,平均每日合計金額最多可達918元。根據最新公布的調整內容,合資格的申請人每日只能申領體恤補助330元,並且只限於60天的期間內。申請門檻方面,申請者需由註冊醫生證明其傷勢需在醫院治療不少於7天,或取得7天以上的病假證明。值得一提的是,個人只能在兩年內申請一次此補助。
在申請資格方面,保持與現行制度一致,不需要考慮在交通意外發生時是否有有薪工作。此舉旨在保障所有受害者都能在經濟上獲得基本援助,同時避免因制度過於複雜而阻礙真正有需要的人申請。
社署強調,該調整方案已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並經過多方面權衡後得出。未來,相關金額將會根據年度的經濟情況及政府撥款情況進行調整,使計劃能持續運作並服務更多有需要的市民。
除了援助金的調整外,社署表示,若涉及經濟困難或其他福利需求的人士,他們仍會獲得適當的幫助,包括安排轉介他們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或其他支援措施。這項新措施將覆蓋所有於明天凌晨零時或之後發生的交通意外申請個案。
值得注意的是,計劃內的其他三個補助項目,即「殮葬補助」、「死亡補助」及「傷殘補助」的安排則將維持不變,並不在此次調整範圍之內。
整體來看,此次政策調整旨在在維持對交通意外受害者合理援助的同時,增強資源的可持續性與效率,避免資金浪費與濫用,為未來提供更穩健的社會保障體系。
智新聞